在情况下,拥有房屋的个人是无法申请开具无房证明的。
为了能够成功申请开具无房证明,
当事人需先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首先,将自己名下的房产
赠予给亲属或将其网签信息予以撤回;
其次,在确认自己不再拥有任何房产之后,以本人身份持有效
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
结婚证明等相关证件前往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房产档案查询,并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查询费用。
待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便可获得由该部门加盖公章的无房证明文件了。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
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
土地使用权和
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