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缴纳物业费用情况下发生单车失窃,物业公司是否需负起赔偿责任,法律上的规定未必是确定无疑的。
如若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条款,约定在业主财产遭到侵害时由物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或者失窃的原因是由于物业未能履行其应当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而引起的,那么业主就有权向物业提出索赔请求。
反之,若物业服务合同并无此类特别约定,且物业已经尽到了维护小区内部环境秩序和公共财产安全的法定职责,此时物业便无需对业主的损失进行赔偿。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