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二手房合同时,我们建议应当包含以下重要的内容:
买卖双方向对方提供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以及地址;
明确关于房屋本身的详细情况,如房屋的面积、结构、装修状况等等;
明确房屋的实际用途;
明确房屋的售价、付款方式、交房日期以及交房方式;
明确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以及其使用年限;
明确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所需的时间;
明确维修基金的处理方式;
明确物业管理费的缴纳以及过户手续的办理;
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明确争议解决的途径与方式等。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要点有:注意二手房的真实产权人;注意二手房屋是否有抵押等权利瑕疵;注意房屋的权利性质、建筑年限等房屋的具体信息;注意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形式;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等。《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