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可行,然而此种交易仅限于出售给同村的居民。
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独享的权益,且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统一,因此对于其所获取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处分权限便受到了严格限制。
依照现行法规,原则上严禁村民将宅基地及其附随的宅基地房屋售予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