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当嫌疑人因参与斗殴导致他人受轻伤且涉嫌故意伤害罪时,申请人可自行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或由其亲属代为申请,也可以授权律师进行申请,均有可能获得批准。
同时,若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仍未办理完结,那么采取取保候审也是必要之举。
二、对于已经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嫌疑人而言,倘若在此过程中再次触犯法律:
①首先会暂时扣除其保证金;
②如果涉嫌故意犯罪,那么将面临全部保证金的没收;
③如仅是过失犯罪,则会退还其所缴纳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