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法建设行为的强制拆除是否合法性问题,必须以其执行过程中的程序合规为依据来加以评估和判断。
具体而言,若按照法定的流程进行了强拆行动,则视为具有合法性;
反之,若是在强拆过程中存在程序违规现象,即构成违法。
同时,违章建筑调查与上报人员如发现任何违反建筑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新建、扩建、改造以及修缮等情况,应当立即向主管建筑行政部门汇报,并严格执行该部门所指定的处理措施。
当主管建筑行政部门通过调查、举报或者其他途径得知存在违章建筑行为且正在施工期间时,应立即责令停止施工。
此外,违章建筑调查与拆除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需佩戴由直辖市、县(市)政府颁发的身份证明标识;
拆除人员还须携带相应的拆除文件。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