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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主拖欠物业费,现主人怎么处理

原房主拖欠物业费,现主人怎么处理
现代化小区都是有专门的物业服务公司来提供管理服务的,自然作为小区业主也应该支付给物管公司一定的费用。但是在业主与物管公司、人员之间也会产生物业纠纷。物业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同个小区的众多业主,在处理过程中,业主也可能因共同利益联合起来,一个案件的处理在涉案小区会产生示范效应,处理不当将直接影响社区稳定,给案件审理带来较大压力。
2024-05-12 13:25:13 已帮助24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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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主拖欠物业费,现主人怎么处理
依据《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在物业产权发生转移之际,原业主应当全面结算并支付所欠的物业服务费用。
此时,物业与新业主之间会产生一份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对于原业主拖欠的费用,物业有权利向其进行追索,而新业主则无需为此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物业公司目前向新业主追讨欠费是完全合法合规的行为。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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