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承诺书仅由单方面设定责任义务,只需承诺人签署确认即可生效;
但当相对方仅为权益的享有者时,权益享有者无需签署也不会对承诺书的法律效力产生任何影响。
反之,如果该承诺书是针对某一特定个体的,那么就必须是双方共同签署才能成立。
然而,在单方面转让权利的情况下,权益受让人并不一定需要签署确认,但必须将权利转让事宜通知到义务承担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