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房东拒绝退还押金的情况,租户首先应与房东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了解其拒绝退押金的确切缘由。
若经过深入磋商仍未能妥善解决该问题时,租户将会考虑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一方面向相关机构申请仲裁;
另一方面通过法律诉讼程序,以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在此过程中,租户有权要求房东全额退还所扣留的押金,同时还可提出相应的赔偿诉求。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之规定,出租方有义务按照约定时间将租赁物完整地交付给承租方,并且在租赁期间内确保租赁物始终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此外,第七百一十一条也明确指出,承租方如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未根据租赁物的特性正确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遭受损害的,出租方可依法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