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租房合同的提前终止事宜,我们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有效处理:
一种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解除该合同;
第二种是根据合同中的明确规定或当法律
法规规定的
合同解除条件出现时,由一方
当事人向另一方发送正式的
退房通知,而当该通知抵达对方手中之时,则视为
房屋租赁合同已被合法解除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因提前
解除租房合同导致
违约行为的产生,那么违约方必须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
损害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
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