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完全有权请求拆迁部门给予相应的赔偿。
拆迁单位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向被拆迁房产权属者或者实际使用者支付各类法定补偿款项。
此项补偿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被征收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费用;
其次,因为拆除房屋而导致的搬迁以及临时安置所需的补偿费用;
最后,由于征收房屋而引发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的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将依据房屋在被征收之前的盈利状况、停产停业时间长度等多重因素综合考虑后予以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