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得出租方的明确授权后,次级租户有权将租用房屋进行转让给第三方。
而在此情况下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根据相关法规,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另一方面,如果承租方想要合法地把所租赁的物品转让给第三方,同样需要得到出租方的许可。
在这种情况下,假设租赁物因第三方行为产生了损害,那么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承租方没有取得出租方的同意就擅自将租赁物转让给了第三方,那么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总的来说,租赁合同是指出租方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受益,同时承租方则需要向对方支付租金的法律文件。
租赁合同中通常包含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还包括租赁期限、租金以及租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以及租赁物的维护保养等具体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