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法规,经过合法批准并签字确认的协议书,具备着法律的强制性和有效性,即被视为有效的法律文件;
而尚未被法律认可并生效的协议,则无法产生法律效应,不受法律保护。
这也就是说,一份合格的协议书,在通常情况下也应当被视为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它是由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后共同签订的。
对于这样一份协议,只要它是符合法律规定并依法成立的,那么它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对协议双方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然而,如果这份协议书中出现了法定的、导致协议无效的事项,那么该协议便从签署的那一刻起便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