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有两名子女的夫妇而言,抚养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第一,若孩子均处于两周岁以下的阶段,那么通常会将两个孩子都交由母亲进行监护。
其次,如有一名孩子处在两周岁以下,而另一名孩子已超过两周岁,法院可能会依法裁定前者由母亲负责照顾,后者由父亲负责抚养;
但如法庭确认对年长孩子来说,仍然由母亲负责监护更为适宜于他们的成长与发展,便会做出同样的决定。
最后,当所有孩子都超过两周岁时,法院会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尤其是以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为基准来作出判断,以决定孩子的抚养事宜;
实际上,这类情况下也可能采取每人各带一个孩子的方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母亲存在如下情况的话,即便孩子的年龄未满两周岁,抚养权仍有可能被赋予父亲:
(1)若其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使得孩子无法与其共同生活;
(2)若她有能力抚养孩子却未能尽到相应职责,而父亲又提出希望子女能和他一起生活;
(3)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原因导致孩子确实无法跟随母亲生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