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咨询的“离婚已有两年时间未支付任何抚养费用”这一问题,我们建议您可采取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首先,您与对方可以先行进行友好协商;
其次,若协商无果,您也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众所周知,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律义务,对于那些未能亲自抚养子女的一方,他们理应承担起支付子女抚养费用的责任,而子女同样享有向其父母索要抚养费的合法权益。
倘若经过法院裁决后,对方仍未履行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那么您便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七条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