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们,在您需要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时,请务必注意并非前往公安机关办理,而应当前往人民法院进行相关操作。
下面将为您详细阐述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以及所需提供的材料。
首先,关于诉讼离婚的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您需向所在辖区的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
第二步,经过法院立案大厅的严格审核之后,如果符合立案标准,将会发给您立案通知书,此时便可按照通知书上显示的金额缴纳诉讼费用;
第三步,法院正式受理您的案件,并将案件移交至民事审判庭进行审理;
第四步,民事审判庭收到案件后,会向被告发送传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出庭应诉,同时法院也会通知您参加诉讼;
第五步,当原、被告双方均到达法庭后,法院将进行调解(此乃必要环节);
最后,法院将根据开庭审理的情况,做出是否准许离婚的判决。
其次,关于诉讼离婚所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第一项,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文件,即结婚证的原件;
第二项,原告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第三项,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簿;
第四项,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其中应包含动产与不动产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详细信息;
第五项,离婚起诉书。
当然,您也可以选择直接到法院口头提交起诉,法院会对您的请求进行相应的记录。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