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对于财产和债务的分配问题,我们需要具体分析这些债务是否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若某笔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那么这部分债务将不纳入离婚后的债务分配讨论范畴之内。
然而,当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则意味着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对其进行偿还。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当夫妻双方走到离婚这一步之时,涉及到的夫妻共同债务必须由双方共同承担。
倘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覆盖债务,或者财产已经分别归属各人所有,那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债务问题;
如若协商无果,最终的决定权将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