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一般情况下土地的实际有效使用期限为七十年。
在这个期限内,若用于商业活动和休闲娱乐用途,即商业用地和旅游用地的话,其最长可用年限是四十年;
而如果是用于工业生产、教育研究、科技开发、文艺创作、医疗保健、体育设施建设以及仓库储藏、多种功能混合或其它各类用途的话,则最长达五十年的有效时限;
至于住宅用地产权,它相对来说更为长久,可达七十年之久。
至于土地的转让期限,自开发商获得原始土地使用证的那一刻起便已开始计算,而当产权期满后,只要业主愿意持续缴纳土地出让费用,就可以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