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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二手房要签什么合同,有没有法律依据

关于购得二手住房所需签订何种类型的合约,我们在此提供全面详尽的解答。
所谓的二手住房,即在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备案完毕且经过初次及节点性登记后的房屋,可再次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活动。
相较于由开发商主导经营的新建商品房,二手住房呈现出更为独特的特色。
在购买此类住房时,您至少需要签署如下几种重要的合约:
首先,房屋买卖合同,若买卖双方选择不借助中介机构进行交易,则可前往交易房屋所在地区的不动产物权登记事务中心购买已联网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版本;
其次,居间合同,由于购买二手住房通常需要依赖中介机构的协助,因此中介机构将会安排交易双方签署一份房屋买卖居间协议。
该协议的主要参与者包括购房者、售房者以及中介机构三方;
最后,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如您在购买二手住房过程中需要申请按揭贷款,那么您需要与相关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同时将所购房屋作为担保抵押给银行。《商品房买卖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最新修订: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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