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栋老宅自建房,是以前爷爷的老房子上重新修的,我家修了一半,叔叔和姑姑修了另一半,因为是199几年修的,手上没有什么证明,一本老房产证在叔叔手上,(他不拿出来的)现在想把我家自己修的那部分确权!?
在这种情况下,要对自家修建部分进行确权,可按以下步骤和方法操作:
收集证明材料
1. 建房相关材料
- 收集建房时的审批文件,比如宅基地审批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这些文件能证明你家建房是经过合法审批的,明确建房的主体、面积、位置等信息。
- 保存好建房时的施工合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收据等,这些材料可以辅助证明建房的时间、成本以及房屋是由你家出资建设的。
2. 房屋实际使用证明
- 收集水电缴费记录,长期的水电缴费凭证能证明你家一直在实际使用该房屋。
- 邻居的证人证言也很重要,可以请邻居出具书面证明,证明房屋是你家修建和居住使用的情况。
与叔叔协商
尝试与叔叔进行沟通,向他说明你家要对自己修建部分进行确权的需求,询问他不拿出老房产证的原因。通过友好协商,争取让他配合提供老房产证等相关资料,以便顺利完成确权工作。在沟通时,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如果与叔叔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村委会、乡镇政府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反映情况。
1. 村委会 :向村委会说明情况,请求村委会进行调解。村委会对村里的情况比较了解,也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可以帮助你和叔叔之间进行沟通和协商。
2. 乡镇政府 :乡镇政府设有相关的土地管理部门或农业农村部门,他们负责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管理工作。你可以向这些部门咨询确权的具体流程和需要补充的材料,并反映叔叔不配合的情况,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3. 不动产登记部门 :直接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了解在没有老房产证的情况下如何进行房屋确权。不动产登记部门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指导你准备相关材料,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法律途径
如果通过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 申请政府处理
-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要求对房屋的权属进行认定。
2. 提起诉讼
- 如果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直接以叔叔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你家对房屋的所有权。在诉讼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房屋是你家修建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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