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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税后办理退房是否退还契税

在缴纳完契税之后而决定离异的情况,我们可以归纳为两大类:
1)已经达成房产交易,但尚未正式进行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根据法律规定,此种情况原则上是允许进行契税返还操作,然而也有特例存在,例如在购房者以按揭或者抵押贷款这两种方法购买房产时,由于其与政策要求不符,所以不被批准获得契税的返还;
2)已经签署了相关合约,并且完成了所有的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在此种情况下,虽然按理来说,已经缴纳的契税是无法退还的,但是仍然有些特别的例外情况,比如经过了法定的司法程序判断(比如说法院的裁决),该项房地产交易所签订的合同以及由此引发的房屋及其土地权属的转移都属于无效行为,这种时候,已缴纳的契税则可以考虑予以返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应退还已征契税的批复》
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果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纳税款应予以退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应退还已征契税的批复》
当购房人从银行取得抵押凭证时,购房人与原产权人之间的房屋产权转移已经完成,必须依法缴纳契税,这种情况退房就不再给予退税。
最新修订: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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