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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没有征收被强挖如何维权

农村土地没有征收被强挖如何维权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4-28 14:30:05 已帮助20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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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没有征收被强挖如何维权
对于尚未执行征地程序便强行破坏农田的事件,当事人有权向相关的地方人民政府提出抗议,或者选择采取行政诉讼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的一审过程大致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内容包括:
首先是原告提交诉状,经法院受理后进入审理前期准备阶段;
接着是在准备期间,法院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以及向原告转发收到的答辩状副本;
后续步骤则涉及通知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员明确审判提请的时间和场所。
等到上述环节完成后,进入正式开庭审理阶段,在此环节中,诉讼各方按照先原告、再被告、最后第三方的顺序发表与行政争议问题相关的见解,同时,还需开展质证、展开辩论以及当事人的最终陈述等活动。
在整个审理过程结束至法院宣布判决结果之前,对当事人而言可谓是充满希望却又压力重重。
最后一环便是法院现场作出判决或者择期公布判决结果,并将相应的判决文书及时发放给每一位当事人。
值得注意的是,征收土地这一行为具备下列特性:
(1)作为一种政府主导的行为,它是政府所独有的权力领域之一;
(2)实施时必须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批准流程;
(3)作为补偿性质的行为,应当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对于由此引发的剩余劳动力,须为他们提供妥善的安置方案;
(4)行政行为具有显著的强制执行性特点;
(5)经过征收后,土地的所有权转移为国家所有,而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行为必须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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