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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的性质有哪些?

土地所有权的性质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4-16 18:00:10 已帮助24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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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的性质有哪些?
1.我国的土地性质主要包括两类:
一种是由国家拥有所有权的国有土地;
而另一种则是农民以集体名义持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对于国有土地的使用人来说,依法使用该土地并明确获得收益的法定权益。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获取途径极其多样,可以通过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模式获取。
就这类土地使用权而言,其有偿形式的使用权依法可以转让、出资、抵押以及被合法继承
2.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农民集体团体批准,由土地使用人依法使用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益。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性质可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即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以及其它用地。
4.在我国境内,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相当广泛,既包括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组织与广大民众,也包括外商投资的“三资企业”等,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且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均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从而成为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一条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
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第四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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