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产的承租方如需对其所租赁的房产进行转租行为,则必须审慎考虑并充分尊重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首先,转租行为的实施应当得到出租方的明确书面认同;
其次,转租的时限必须符合原租赁协议约定的期限范围;
最后,作为承租方,您仍然需要坚守租赁合同中的义务,确保自身在租赁关系中未被解除,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承租方能够得到出租方的许可,那么他便有权将该租赁房产转租予第三方。
当发生转租情况后,对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的租赁合同而言,其效力仍然持续生效。
如果因第三方原因导致租赁房产出现了损坏,则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