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何种层面上,我们均不能将工程转包行为合法化或正当化,因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乃是被明确禁止的。
根据相关规定,若有参与人私自进行工程转包活动,那么他们与第三方之间所签署的建筑工程转包合同即属无效。
对此类承包商和实际施工人员因违法转包建设工程所获取的不当利益,法院有权对其进行强制没收,并且还可能对其进行额外的经济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