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
居间合同的签署问题,虽然其并非强制要求,但我们需要认识到在租赁关系中涉及的
法律纠纷,这将直接影响您及您客户的权益保障。
如果缺乏书面的
居间协议,在相关争议产生后,您及您的客户都极有可能无法借助有效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
居间人可能在没有任何约束的情况下,缺乏对
居间服务应尽义务的认知以及
责任认定,对居间服务内容与范围的确认缺乏明确性,甚至有些居间人则可能故意提高服务报酬。
而对于居间人自己而言,没有签署居间合同无疑对他们构成了极大的风险。
若服务对象在结束服务后未选择承担相应的居间费用,那么居间人将面临无法提供充足
证据以证实其曾经进行过居间服务并确定具体的服务费用的困境。
因此,无论从保护交易双方还是从保护居间人自身的利益出发,签订居间合同都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