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期限问题,由双方共同商议决定,但需注意其最长期限为20年;
如超过此年限,超出的部分将被视作无效处理。
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每当租赁期限届满之后,若当事人决定续订租赁协议的话,其新租赁期限要从续订之日开始计算,且新的租赁期限也同样不能超过20年。
针对租赁期限这一关键项,若是既无书面规定,又未形成具体共识的情况下,将被判定为不定时租赁。《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