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期执行是指在一定的期限内暂缓刑罚的执行。这种措施适用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处死刑的犯罪人。对于被判处死刑的犯罪人,在缓期执行期间未故意犯罪的,缓期执行期满时,应当对其予以减刑。
缓期执行在我们国家是一种刑法上的执行制度,是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人,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经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