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 >诉讼仲裁百科>判决执行百科 > 缓期执行
缓期执行

缓期执行

犯罪分子构成犯罪之后,只要犯罪情节不是特别严重,法院都会对犯罪分子判处缓期执行的刑罚的。很多人就有疑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才能被判处缓期执行呢?这些问题,请看律图小编下文解答。

2023.09.20 282285人阅读
1

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最后在宣读判决书的时候,有些判决书中会有期徒刑缓期执行这句话,很多人对这句话并不理解,那么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一、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

二、缓刑的考验期

缓 刑考验期,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根据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年。

......

查看全文 >>
2

缓期执行的条件

缓期执行,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缓刑,那么大家知道要想被判处缓刑需要哪些条件吗?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二)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

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

......

查看全文 >>
3

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

说到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那么大家知道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吗?

根据《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规定,根据刑法第五十 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 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所以,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的意思是针对一些特别罪名的罪犯和累犯,在死缓期结束后,变为无期徒刑,是不能随意减刑,除了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减刑。

......

查看全文 >>
4

死刑缓期执行

我们常常会在刑事判决中听到有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死刑顾名思义就是指以死亡作为处罚的方式,那么死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呢?

一、死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死刑缓期执行机关是谁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执行机关是监狱。

......

查看全文 >>
5

缓期执行开除公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更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因此一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法律,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缓期执行开除公职吗?

第一种情况:

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施行前被判处缓刑期满、仍安排在公务员岗位上工作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经考核符合公务员条件的,予以登记为公务员,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符合公务员条件的,予以调整到事业单位工作。

第二种情况:

......

查看全文 >>
6

缓期执行就是免死吗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说到死缓、缓期之类的法律概念,但是人们对于缓期执行还有很多的认识误区,比如缓期执行就是免死吗?

缓期执行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缓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 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 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因此缓期执行和死缓是不一样的,与死刑相关的是死缓,但是死缓并不是免死,而是罪犯通过了两年的考验期,考验期满以后死刑转为无期徒刑。

查看全文 >>
7

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单独理解有期徒刑和缓期执行,都不难理解,但是,如果将二者合并在一起,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呢?另外,我国刑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会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即,不收监执行,放在社会监督改造。刑法还规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由此可见,缓刑考验期限是可以高于有期徒刑的期限的。总之,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

......

查看全文 >>
8

逃逸缓期执行

缓刑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刑罚,对于满足缓刑条件的罪犯,可以不在监狱里执行原来的刑罚,而是重新规定一个考验期,考验期满就不再执行原来的刑罚。那么逃逸缓期执行可以吗?

对于原判决实行缓期是有条件的:

1、 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 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

......

查看全文 >>

缓期执行相关百科

  • 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

    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为了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法行政,因此专门设立了行政监督机关来监督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行政监督的主体是谁…

    2023.09.22 221075人阅读
  • 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

    有些情况下,公民与国家机关之间产生纠纷时,就需要上级机关来对该问题进行裁决,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行政裁决,那么大家对行政裁决了解多少呢?…

    2023.09.22 32681人阅读
  •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一般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所有权是大家最为熟悉的,那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内容有哪些,以及最新物权…

    2023.09.22 43981人阅读

缓期执行相关咨询

怎么样才可以缓刑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看情况 解析: 看情况。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判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批捕缓刑在法律上为什么又这么难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批捕了就很难缓刑的原因一般是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一般犯罪情节较重或危害性比较大 解析: 批捕了就很难缓刑的原因一般是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一般犯罪情节较重或危害性比较大。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累犯能适用缓刑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不可以 解析: 1、不可以。 2、根据《刑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累犯不可以适用缓刑。 3、《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宣告缓刑的人能调动工作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对缓刑人员有一定的限制,不能任意调动工作。缓刑是对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认为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而对其规定一定的考验期限,在考验期内,如果罪犯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对于缓刑犯,一般不剥夺其政治权利,对其行动也不过多地加以限制,更不能剥夺人身自由;经济上也应该依照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按照其职务发给相应的工资。原来享受劳保待遇的,仍可继续享受。但是,为了严肃缓刑的考察执行,被宣告缓刑仍留在原单位工作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一般不得调动工作,对缓刑考验期已过了1/2,并有认罪、悔罪态度,工作表现良好,确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的,应由所在单位报经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取保候审后判缓刑期间算服刑期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缓刑不算服刑期。 1、因为缓刑是考验期,在此期间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法院判决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2、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3、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