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工伤赔偿专题 > 工伤纠纷专题 > 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享受什么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享受什么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1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工资照发,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职工经人民法宣告死亡的,按照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的,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最新修订:2024-02-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