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造自有住房
(1)所建住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
土地使用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复印件各2份。
(2)
施工合同、工程预算书复印件各2份
2、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1)县级及以上房屋质量监督部门和房管部门出具的翻建、大修鉴定证明或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各2份。
(3)施工合同、工程预算书复印件各2份
以上购、建、大修住房如以第三方房屋作
抵押的,还须提供第三方《房屋所有证复印件2份,同时提供第三方《房屋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注:
1、以第三方房屋作抵押,提供第三方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权人
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经管理部信贷业务人员验明身份后,当面签署同意抵押的
担保承诺书等并捺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