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关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
纠纷工伤的问题回答如下: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的定义,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的伤害”。以下情形视
同工伤“(一)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三)患
职业病的;(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五)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以上情形可视为对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进行的延伸,本质上仍体现了工伤的三个“工作”
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