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可能会遇到的
纠纷还包括:规划、设计变更未告知
购房者引起的纠纷,房屋相关资料不完备,如房屋交付时,出卖人未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资料、《住宅质量
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前期物业纠纷,以及交纳
税费纠纷等,这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出卖人承担更换、重做、维修和
赔偿损失的责任。交付房屋时,出卖人必须提供室内空间检测报告,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装修物存在有害物质如氨气、甲醛、氡气,造成室内空气污染,危及人体健康 时,出卖人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之上可能负担多种权利,如银行的
抵押权、先买受人的债权、工程
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或者已被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买受人尽管领受房屋,但权利处于不稳定状态,
产权证书可能无法办理,随时将被真正权利人
起诉腾房。如果出卖人事先未告知实际情况,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房屋。
另外,房屋交付后,约定或者法定办证
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
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