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一般是不可以改为商用的。
1、依据我国《
民法典》规定,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需要经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如果未经批准改变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业主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2、建设主管部门也可以对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行为依法查处。住建部《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
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