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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公摊超过多少可告开发商
商品房公摊超过多少可告开发商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2024-02-24 13:44:20
已帮助287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商品房公摊超过多少可告开发商
关于
商品房
公摊超过多少可以告开发商的这个问题无法准确回答,因为目前为止没有法律制度明确去限定商品房的公开面积,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明确规定了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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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公摊超过多少可告开发商
杨畅
问题:别人欠我钱,经法院调解后出具调解书,调解协议分三期还款,现在最后一期到了,被告未履行还款,但被告找我协商要求在延期十个月,我想问下如果我同意了会超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吗
您好,《民事诉讼法》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开发商提供商品房噪音超标,怎么投诉?
对于开发商提供商品房噪音超标,怎么投诉?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噪声原则上是由公安部门管的,但主要是管理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以及设置禁行、限行时间等内容,国家对居民住宅区域有颁布《声环境质量标准》,居民住宅区因按照所在噪声功能区类别参考该标准来判断区域噪声环境质量。你所面对的问题建议可先由小区业委会出面或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委托环保部门进行声环境噪声监测,确定声环境质量是否达标,如果是超标的话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该处公路噪声影响,要求设置禁鸣区域。最主要的是向公路建设主管部门反映要求设置隔声屏障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区的影响。而开发商在整个小区建成时应当确保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竣工验收时环境噪声监测数据确定其交付的住房是否存在声环境质量超标的问题,如果确实存在问题的开发商也有义务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该怎么认定商品房商业广告的性质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认定商品房商业广告的性质根据《合同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商业广告在原则上是一种要约邀请,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未订立合同中的宣传广告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看待。由于商业广告、宣传资料一般只能作为要约邀请处理,只要在合同中未有约定,便很难追究出卖人的责任。基于此,要求广告对出卖人有所约束,是非常必要的。而《商品房买卖解释》第3条明确将某些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视为合同的一部分。该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人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该条的适用,应把握以下几点:1、所作说明及允诺具体确定,即有明确具体的交房标准、交房日期、设备品牌、外观形象,确定的小区规划目标、配套设施,对于一些虚幻的描约,如“成功人士的选择”、“坐拥繁华”、“具有无限的升值潜力”等,则显然不符合这一特征,不能作为要约内容对待。2、广告的内容是对商品房开发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包括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房屋本身的位置、朝向、户型、结构、空间尺寸,设备安装的数量、品牌,住宅小区的规划、配套设施等,对于开发范围外的描述,一则并不能由出卖人控制,二则这些描述的真伪买受人只要到现场观察一下或向有关规划部门咨询一下即可了解,广告应允许出卖人作细微的夸张或过分虚假的描述,这些开发范围外的宣传即属此类,买受人应对此描述负有鉴别的义务,否则应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承担责任;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价格的确定具有重大影响,即广告内容不仅对购房人具有重大的心理诱惑,对买卖合同的订立产生重要的影响,而且属于房屋价格的构成要件,如优惠购买的折扣、随房赠送的附属设施,免费或优惠享受的配套设施,房屋的质量、环境和设备品牌的说明和允诺。
邝彪
问题:在超市买到变质商品商品变质了变质
可以要求十倍的商品价格的赔偿或者是三倍的损失赔偿,不足一千的赔偿一千,有不明白的直接联系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品房预告抵押登记与预查封时,在司法
未及时申请转移登记,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一般都会及时地办理不动产登记,以取得不动产物权,是预告登记的义务人(购买商品房的业主)完成了商品房的转移登记;3.现房的转让和抵押本来从房屋转让合同或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就可以办理转移登记或抵押登记,只是由于当事人自己的原因,一是客观上具备了办理本登记的条件,二是预告登记的义务人是否配合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办理本登记。是否具备了办理本登记的客观条件,不同类型的预告登记有所不同: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是开发企业(卖方)已完成了初始登记;2.预购商品房抵押的预告登记,《物权法》规定了“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本登记)的条件应包括两个方面,这才需要以预告登记来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因此,登记机构并不能简单地以起算日期起三个月时间已经届满来直接推定预告登记失效,因为还存在预告登记的义务人是否配合的问题。如果没有对此进行约定,则起算时间就是物权协议签订之日。但是:一是买方某甲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或是出于故意(如某些炒房者)。本例中。在本例中,双方没有在开发企业办好初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转移登记,开发企业随即办理了初始登记。如果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和预告登记的义务人对此各执一词,如果当事人在协议上约定某一天作为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在开发企业不能就上述某一事项提供证明的情况下,登记机构应按《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八条关于“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让预告登记失效,则应从协议所约定的一天起算,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不能为某乙办理商品房的转移登记。但开发企业认为,《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已规定了“预告登记后……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这一房屋在开发企业办理了初始登记以后,在这一预告登记注销或失效前。金绍达,一时无法或不打算立即办理转移登记或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远比立法时所考虑的问题更为复杂。在国家没有新的规定以前,除了以下情况;二是作为卖方的开发企业不予协助或故意拖延时间,等待三个月时间的届满,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的规定,便具备了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条件,而某甲在半年多的时间内未申请该房屋的转移登记,便告知当事人该房屋原来已经办理过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告登记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1.有证据证明已办理预告登记的债权消灭(如双方解除合同或合同被认定无效)商品房竣工后:预告登记是对预告登记的义务人行使权利的一种限制,但某甲并未及时前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登记机构不能仅以三个月时间的届满来推定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已经依法失效。因此坚持要求我单位为某乙办理转移登记。时隔半年以后,开发企业和某乙前来申请该房屋的转移登记。我单位发现该处房屋已设有预告登记,这就形成了双方的民事纠纷,难以也不应由登记机构来判断谁是谁非。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或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因此;2.司法部门认定预告登记已经失效;3.预告登记的权利人自己认可从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只要到了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时,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倘若长期处于这种限制状态,会损害预告登记义务人的利益。因此,这存在两种可能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品没有质检报告能不能出售,处罚怎么样的
食品的“执行标准号”是指:执行标准是在你采用此标准作为执行标准后,所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此标准,否则为不合格。食品常用的分类是生产审查细则的分类和GB2760中的分类。执行标准是根据具体食品种类的来分的,跟以上两种都无关。例如面包,有的厂家执行GB7099?糕点面包卫生标准,也有执行GB20981?面包。同一类型的产品可以选择不同的执行标准。根据需求或没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作为执行标准的,需要自己制定企业标准并备案,作为执行标准,如三明治一类,因含肉制品,并不属于面包类产品。关于执行标准:1)执行标准是指反映质量特性的全方位产品标准,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标签上标示的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也是监督检查的依据2)执行标准不仅仅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更是法律的要求。大家都遵纪守法,有序经营,社会才会正常发展,市场上的假冒伪劣商品才会灭绝。也只有监督与服务充分结合起来,才能达到预期目的。也才能真正树立起技术监督的形象。产品“执行标准”是国家规定的工业品必须执行或者推荐执行的标准。3)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等。有的产品必须执行某种标准,有的产品可选择执行某种标准。无论是强制的还是选择的,只要一个企业声明其产品所执行的标准,那么产品就必须接受标准的约束。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能要赔偿吗,看商品房广告注意啥
一、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能要赔偿吗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的,在符合下述条件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1、所作说明及允诺具体确定,即有明确具体的交房标准、交房日期、设备品牌、外观形象,确定的小区规划目标、配套设施,对于一些虚幻的描约,如“成功人士的选择”、“坐拥繁华”、“具有无限的升值潜力”等,则显然不符合这一特征,不能作为要约内容对待。2、广告的内容是对商品房开发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包括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房屋本身的位置、朝向、户型、结构、空间尺寸,设备安装的数量、品牌,住宅小区的规划、配套设施等,对于开发范围外的描述,一则并不能由出卖人控制,二则这些描述的真伪买受人只要到现场观察一下或向有关规划部门咨询一下即可了解,广告应允许出卖人作细微的夸张或过分虚假的描述,这些开发范围外的宣传即属此类,买受人应对此描述负有鉴别的义务,否则应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承担责任;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价格的确定具有重大影响,即广告内容不仅对购房人具有重大的心理诱惑,对买卖合同的订立产生重要的影响,而且属于房屋价格的构成要件,如优惠购买的折扣、随房赠送的附属设施,免费或优惠享受的配套设施,房屋的质量、环境和设备品牌的说明和允诺。二、看商品房广告注意啥1、商品房广告中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设施是否具体标注。在实际生活中,很多购房者因为看了开发商的商品房广告中的公共设施的设置,而签订房屋认购书,而在交房时发现又没有哪些设施。2、无理由退房的陷阱,某些开发商表示,两年内购房者如要退房,公司将提供原价退房或差价补足两种选择。退房时,购房者的房款还将获得一定的年利率。对于购房者来讲,“无理由退房”风险与利益同在,购房者要了解清楚。3、售许可证可鉴别商品房广告的真伪。对广告中未明确载明许可证号的,即使房屋价格、位置、环境、物业管理等各种条件都能使你满意,你也应放弃这个选择。对于标示了许可证号的,在实际购房时,购房者应让售房单位出示许可证原件,以确认广告中所标示的许可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可向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咨询。4、谨慎对待开发商延期付款,房产开发商的这种促销策略降低了购房者付款的财务成本,但这类房屋的余款如果购房者是基于银行贷款的话,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约时,应当确定银行同意两年后给予足额银行贷款。商品房销售市场运行是否有序关系到众多人的切身利益,广告作为商品房销售的重要手段,其当前存在的虚假广告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商品房销售市场的正常运行,并导致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矛盾愈来愈深。那作为购房者遇到广告与实际商品房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能否向开发商索赔,其在看商品房广告时又应注意哪些事项,这些最好先咨询专业的律师,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该商品房,谨防之后发生纠纷。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购买商品车,知道是库存车,但是车子上不了,车管所系统显示此车公告过期停止销售,这个可以起诉吗?
买车如果是库存车,而且在交定金之前没有告知,是可以退钱的,因为你享有被告知的权利,如果对方违反了你的知情权,你是可以要求退钱的,甚至还可以要求赔偿。其实,所谓的“库存车”是没有一个明确法律定义的,但在汽车销售行业确实有“库存车”一说,它一般是指出厂后超过三个月还没有销售出去的汽车。由于作为一种商品,汽车的体积巨大,价格昂贵,仓储成本高,同时占用经销商大量资金,因此,经销商一般不允许商品车库存较长时间。但由于种种原因,市场上的确存在很多出厂超过三个月的汽车。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一个初中同学在做销售,结果他们公司卖的都是一些伪劣产品,客户现在要告他诈骗罪,但是我同学根本不知道自己卖的是伪劣产品,诈骗罪与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从犯罪构成上分析,具有多处相同点,即主体相同,皆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相同,皆为故意犯罪;客观方面皆系欺骗手段。但两罪不同之处亦明显。(1)、客体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的客体是产品质量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从本案看,被告人李宗军、赵建波、候光垒非法获得被害人“自愿”交出的现金并非用于购买三被告人的“骨粉”,中间并无有效的买卖合同的存在,被害人并无购买三被告人的“骨粉”的主观愿望,而是支付定金,将“骨粉”暂存被害人处,等所谓的“妹夫”来取时获利。故,在三被告人面前,被害人并非消费者,难以认定三被告人行为侵犯的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只能是被害人的私有财产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诈骗罪表现为行为人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使财产所有人“自愿”交出财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表现为行为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从本案看,三被告人从昌乐运回地瓜干粉、酒糟,在公路上晒干后,装袋冒充骨粉,用于骗人,其行为容易给审判人员造成以假充真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但深入研究后,不难发现,三被告人行为更确切地符合虚构事实的欺骗行为的特征:①被告人将自己装扮为粮所工作人员,正在履行收购,调运粮食的职责,以骗取被害人的信任;②被告人编造了在调运粮食过程中能偷出部分粮食贱卖给被害人的谎言;③在被告人编造的描绘中,暂存被害人处的骨粉亦为被告人偷出,并非有意卖给被害人,被害人也无意购买被告人的骨粉;④所谓身价不菲的骨粉,其真实面目为几乎一文不值的酒糟、地瓜干粉,这一事实为被告人所掩盖。(3)、犯罪目的诈骗罪的犯罪目的在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目的在于牟取非法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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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5-22 12:00:40
担保期最长两年,你可以委托律师给你提供代理。
问题:十年前给我爸私人担保十四万,现在人家要保全我房子,?
钱威律师
2024-05-22 09:24:0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房子二次抵押可以吗?
佟铁鑫律师
2024-05-21 09:19:30
你好,这个需要看咱们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退租条款
问题:刚租赁的商铺交了250,000的房租可以退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0 15:04:39
可以的,合法占有就好了。
问题:买了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水电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能迁过来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0 15:09:17
看房产证共有性质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人名字,如果共有性质是单独所有,卖房产时,无需女方签字,否则需要配偶签字后才能出售。
问题:房证是一人名字属单独所有,卖出时还需家属签字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17 09:43:41
你是产权人吗?你需要什么帮助
问题:房产证没看两遍可以买卖或者赠予吗?
包敬立律师
2024-05-15 22:08:39
谁的房子谁要承担责任,
问题:楼上的房子没人住也没装修,物业也没有及时关窗,下暴雨时候导致楼上地面积水渗透我的房顶,这个责任在谁?是开发商还是物业?
王刚律师
2024-05-14 14:34:48
可以要求对方将房子首付返还给你们。
问题:办房产证是女儿的名字,问题是她已经结婚?
吕美亮律师
2024-05-13 10:42:16
不会,只会执行你个人名下的财产
问题:法院判了也执行过了,到现在有十年了,期间每年还点,房子是农村自建房,房子是父母的,法院会拍卖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11 12:23:5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离职了怎么线上提取公积金?
吕美亮律师
2024-05-13 10:42:16
不会,只会执行你个人名下的财产
问题:法院判了也执行过了,到现在有十年了,期间每年还点,房子是农村自建房,房子是父母的,法院会拍卖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2 12:00:40
担保期最长两年,你可以委托律师给你提供代理。
问题:十年前给我爸私人担保十四万,现在人家要保全我房子,?
钱威律师
2024-05-22 09:24:0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房子二次抵押可以吗?
佟铁鑫律师
2024-05-21 09:19:30
你好,这个需要看咱们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退租条款
问题:刚租赁的商铺交了250,000的房租可以退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0 15:04:39
可以的,合法占有就好了。
问题:买了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水电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能迁过来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0 15:09:17
看房产证共有性质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人名字,如果共有性质是单独所有,卖房产时,无需女方签字,否则需要配偶签字后才能出售。
问题:房证是一人名字属单独所有,卖出时还需家属签字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17 09:43:41
你是产权人吗?你需要什么帮助
问题:房产证没看两遍可以买卖或者赠予吗?
包敬立律师
2024-05-15 22:08:39
谁的房子谁要承担责任,
问题:楼上的房子没人住也没装修,物业也没有及时关窗,下暴雨时候导致楼上地面积水渗透我的房顶,这个责任在谁?是开发商还是物业?
王刚律师
2024-05-14 14:34:48
可以要求对方将房子首付返还给你们。
问题:办房产证是女儿的名字,问题是她已经结婚?
杜强吉律师
2024-05-11 12:23:5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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