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自愿到我市落户,符合我市入户政策,且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的,可以申请办理应届大专以 历毕业生入户。非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及以 历毕业生( 城区大专以 历、其余区(市)县中专以 历),且在我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 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本市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3)入户人员
户口迁移证、居民
身份证(原件); (4)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8)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以上是关于2018成都人才落户条件和准备材料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