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无效约定有以下几种:
1.约定财产归子女无效,赠与没有履行,而赠与合同又是实践合同,以履行为生效要件;
2.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无效,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3.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无效,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