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仅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为由提起诉讼,请求返还购房款或赔偿损失的纠纷,法院通常不予直接受理。此类纠纷涉及政策调整和合同效力认定的复杂问题,需结合具体政策背景处理,法院一般不单独就合同效力问题进行审理。
(2)因小产权房建设、销售违反土地管理、规划等规定引发的纠纷,法院不予受理。小产权房的建设和销售行为本身属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范畴,相关争议应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理,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3)小产权房权属不明时,当事人就房屋归属、使用等问题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法院通常不予受理。由于小产权房未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缺乏有效的产权登记证明,法院难以对房屋权属和使用关系作出明确认定和处理。
提醒:
遇到小产权房相关纠纷时,应先确认纠纷类型,若属于行政管理范畴,可向土地、规划等部门反映;若涉及民事权益,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纠纷性质后再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