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屋买卖专题 > 房产买卖中延迟履行能否姐能否解除合同

房产买卖中延迟履行能否姐能否解除合同

⒈依据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出售人延迟交货房子或是购房人延迟付款购房的钱,经催告函后在三个月的有效期内仍未执行,被告方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予以适用,但被告方另有承诺的以外。
⒉法律法规沒有要求或是被告方沒有承诺,经另一方被告方催告函后,解除权履行的有效限期为三个月。另一方被告方沒有催告函的,解除权理应在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履行;贷款逾期不履行的,解除权解决。
最新修订:2024-02-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