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证登记多人名字时房屋属共有财产,一人擅自售卖属无权处分。若第三人符合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且完成产权登记,可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其他共有人只能向擅自处分人索赔。若不满足善意取得条件,其他共有人可主张合同无效并追回房屋。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共有人之间可提前签订协议,明确房屋处分规则,避免擅自售卖情况发生。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严格审查,要求全部共有人到场签字同意后再办理过户,降低无权处分风险。
-若因登记机构审查不严导致过户,其他共有人应及时收集证据,起诉登记机构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1)房产证登记多人名字,房屋为共有财产。若一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售卖,属于无权处分。
(2)当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且完成产权登记手续,第三人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其他共有人只能向擅自处分人请求赔偿损失。
(3)若不满足善意取得条件,其他共有人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追回房屋。
(4)实践中,不动产登记机构通常要求全部共有人到场签字同意才办理过户。若因登记机构审查不严导致过户,其他共有人可起诉登记机构要求赔偿。
提醒:房屋共有人应谨慎保管产权相关资料,若发现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当第三人满足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产权登记手续时,其他共有人不能追回房屋,只能向擅自处分人请求赔偿损失,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
(二)若第三人不满足善意取得条件,其他共有人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主张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追回房屋。
(三)若因登记机构审查不严导致过户,其他共有人可向法院起诉登记机构,要求其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1.房产证登记多人名字,房屋属共有财产。一人擅自卖房,属无权处分。
2.若第三人善意购买、付合理价且完成产权登记,可善意取得房屋,其他共有人只能找擅自处分人索赔。
3.不满足善意取得条件,其他共有人可主张合同无效并追回房屋。
4.通常过户需共有人全到场签字,若登记机构审查不严致过户,其他共有人可起诉索赔。
结论:
房产证登记多人名字时,一人擅自卖房,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第三人可取得房屋所有权,其他共有人向擅自处分人索赔;不满足则合同无效可追回房屋;若因登记机构问题过户,其他共有人可起诉其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登记为多人共有,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一人擅自售卖属无权处分。当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且完成产权登记,可依据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其他共有人不能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只能向擅自处分人索赔。若不满足善意取得条件,其他共有人有权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追回房屋。在实际操作中,不动产登记机构通常会要求全体共有人到场签字同意才办理过户。若登记机构审查不严导致过户,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失,其他共有人可通过起诉登记机构要求赔偿。如果您在房屋共有及处分方面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若确实为某一方于婚前首次购置的房产,在此情况下,除非有其他明确的证据或者约定以证明此种行为并非赠予女方,否则此房产以添加女方姓名的方式进行处理,一般会被视为对女方的无条件慈善赠与。进而,此房产在完成加名手续之后,便理所当然地成为双方的夫妇共有的财产资产,并且在涉及离婚诉讼之时,被作为需要依法分割的对象之一来处理。
专业解答婚后购房仅写一方姓名,如无特殊约定,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若父母全款出资且仅登记子女名下,可能视为单方赠予,归个人所有。若一方独立出资或独自承担房贷,房产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
专业解答婚姻中,如双方共同出资购置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标明单方或双方名字,一般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然而,若购房款来自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房产通常归其个人所有,除非另有明确约定。
专业解答男方贷款购房,双方未结婚前,女方姓名可以加入房产所有权名单。通常,添加女方姓名视为对对方的赠与,自添加之日起,房产成为双方共有财产。若发生离婚,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专业解答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数量不受限制。房屋产权人持证人拥有的产权比例没有明确规定,持证人和共有人可以按照协议比例进行分配。在交易过程中,任何共有人都有反对权,若无共有人签字则交易不成立。
律师解析 企业的法人代表、股东明细、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都是工商局的公示信息,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就能查询到这个公开信息。
律师解析 一、双方没有结婚,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 房产证写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由双方自行决定,法律不予干涉。 二、如果房产证上写了双方的名字,则房子属于双方共有,如果双方最终结婚了,则房子是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最终分手了,则也按共有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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