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屋买卖专题 > 房屋买卖合同三年付清,三年没到卖方催钱是否算是违约

房屋买卖合同三年付清,三年没到卖方催钱是否算是违约

1、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但是债权人能证明对方资产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情形,到期不可能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对方提前履行债务。分期付款的合同,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最新修订:2024-03-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