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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性质是什么的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性质是什么的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3-03 02:13:19
已帮助140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性质是什么的
1、我国房屋买卖
居间合同
属于中介服务的合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
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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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性质是什么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签订后怎么办
在居间合同中会约定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也会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几日内应当到中介公司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一方不想继续交易,又不想承担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惩罚性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城镇居民是否为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
不是。宅基地房屋买卖的双方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且经过宅基地审批手续的,认定合同有效。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房屋质量问题会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吗
会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的房屋质量问题: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5、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6、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7、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8、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中介公司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未查验业主房产真实性,导致买方受损,需承担赔偿责任吗?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这是中介最重要的责任。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要赔偿如前所述,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要求委托人按成交价1%支付报酬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权籍调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2、使用状况调查: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座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情况等;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3、行情调查: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4、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约定洽谈时间、沟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认定权籍资料、确定当事人身份等;为成交双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见证,如实告知成交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5、办理产权过户: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参考资料:et./ews/dslb//19/c_.htm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房屋买卖是否适用产品质量法
对于房屋买卖是否适用产品质量法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不适用《产品质量法》。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可以适用《产品质量法》。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何谓定金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二者本质区别在哪里?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订合同时,对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金额和交付期限。关于定金,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收定金的乙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够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买二手房签了买卖房屋居间服务合同交了定金现在我不买了能追究我什么责任?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和哥哥准备外出打工了,因为最近的生意一直不是很好做,准备把县城的商铺卖了,已经有卖家了,所以现在想咨询一下房屋商业性质过户的话是怎么收费的呢
一、房产继承过户: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二、赠与过户:缴纳3%的契税以及赠与双方需各自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说,加起来是3.1%的税。另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也有较为严格的规定。如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等情况,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而其他情况仍然会收取相关费用。(具体比例各地均有具体规定)另外,在赠与房屋进行再次交易时仍会再次收取各类税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前段时间刚买了套房,但是在签订房屋协议之后,却迟迟没有办理房产证或者办理过户手续,我比较担心的是房屋买卖协议会失效,所以请问一下房屋买卖打协议时效性是多久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个问题。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不管是二手房还是新房,一般都是到拿到新产权时,合同才会自动终止。一般二手房买卖合同都会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过户的最后日期,这个一般就是合同的有效期。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没有有效期,一般是到产权登记办理完成。那么,究竟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6、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包敬立
问题:2018年2月25日通过中介买了一个二手房,付了定金,签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3月29日付了首付款,合同约定时间5月1日前贷款付完余款,但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遂于5月之前同卖方协商是否同意缓办,卖方同意了,后又通过电话询问卖方,卖方仍表示可以缓办。6月中旬时我方提出可以办理手续付余款时,卖方突然要求加价十五万,否则解除合同,之前也没有表示要涨价,中介也不知道。情况综上,通过法律途径可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吗?
可以起诉维护你的权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房屋是非住宅性质,我想注册一个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吗?
【法律意见】 这个没有什么风险的,如果不放心,可以在注册公司时所需要的产权证复印件上。注明“只做公司注册用”,即可。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要求提供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如果门牌号有变更,还要提供门牌号变更的证明。给复印件时在复印件上注明“只用于公司注册”不会有什么问题,即使以后出事了也没关系,只是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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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6-18 10:14:42
房管局,如果该楼盘有烂尾情况,建议赶紧起诉撤销合同。
问题:拖到五月份没有开盘,说三月二十八号交首付,当时售楼部叫我交五万认筹金,2024年三月二十五号我买了一套房?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5 16:43:53
你好 ,想要咨询什么法律问题,具体讲一下。
问题:物业偷接我家电3年多,怎么办?
刘阳律师
2024-06-14 21:35:11
你好!主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
问题:买房人违约,支付的违的金不是合同上的约定,守约承认过去合同作废,还可以起诉吗?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1 14:30:00
你好,你想咨询哪方面的法律问题呢?
问题:开房记录可以查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6-12 13:54:45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我是房东,租房合同三年,现在一年租客说不租了了,?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9 08:06:28
你好,起诉状1000
问题:租房问题,写起诉书?
钱威律师
2024-06-07 20:10:58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买法院拍卖的房子,不能过户,万一以后拆迁证用,钱打给谁?
于雅平律师
2024-06-06 17:48:53
大致的一个事情经过情况请咨询添3461510272获取解决方案
问题:已经买过房子,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王刚律师
2024-06-06 14:44:10
可以拿着合同去税务局开就可以了。
问题:现在我有一个房子出租出去了然后因为他退房的时候钥匙拖了半个月然后把我沙发弄坏了然后我的那个押金就没退现在呢他他要那租房开发票然后给他开个那个发票我现在就想咨询一下这个是怎么扣税的?
杜强吉律师
2024-06-06 12:43:52
你好,根据标的额收费的
问题:具体收费标准?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9 08:06:28
你好,起诉状1000
问题:租房问题,写起诉书?
杜强吉律师
2024-06-06 12:43:52
你好,根据标的额收费的
问题:具体收费标准?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1 14:30:00
你好,你想咨询哪方面的法律问题呢?
问题:开房记录可以查吗?
钱威律师
2024-06-07 20:10:58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买法院拍卖的房子,不能过户,万一以后拆迁证用,钱打给谁?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5 16:43:53
你好 ,想要咨询什么法律问题,具体讲一下。
问题:物业偷接我家电3年多,怎么办?
杜强吉律师
2024-06-12 13:54:45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我是房东,租房合同三年,现在一年租客说不租了了,?
于雅平律师
2024-06-06 17:48:53
大致的一个事情经过情况请咨询添3461510272获取解决方案
问题:已经买过房子,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王刚律师
2024-06-06 14:44:10
可以拿着合同去税务局开就可以了。
问题:现在我有一个房子出租出去了然后因为他退房的时候钥匙拖了半个月然后把我沙发弄坏了然后我的那个押金就没退现在呢他他要那租房开发票然后给他开个那个发票我现在就想咨询一下这个是怎么扣税的?
吕美亮律师
2024-06-18 10:14:42
房管局,如果该楼盘有烂尾情况,建议赶紧起诉撤销合同。
问题:拖到五月份没有开盘,说三月二十八号交首付,当时售楼部叫我交五万认筹金,2024年三月二十五号我买了一套房?
刘阳律师
2024-06-14 21:35:11
你好!主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
问题:买房人违约,支付的违的金不是合同上的约定,守约承认过去合同作废,还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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