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农民工被认定为8级工伤,首先要确定本人工资标准,以计算1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合同,需关注当地省级政府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规定。
(三)治疗工伤期间,注意收集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相关票据,以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费用。
(四)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农民工可要求单位按上述标准承担赔偿费用,如单位拒绝,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