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责任吗,他现在把我告了,是这样我今年三月份的时候介绍了一个朋友去工地上班后面他在工地上面受了伤,赵律?
[律师回复] 你大概率不需要承担责任,除非你存在特定过错或特殊情形,具体可分两种情况判断 :
1.?一般情况:无需担责:如果你只是单纯牵线搭桥,没从这次介绍中收介绍费等报酬,也没参与工地对你朋友的工作安排、现场管理,更没替工地给朋友发工资,那你和朋友、工地间仅为介绍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责任通常由工地(雇主或用人单位)承担,若你朋友自身操作违规有重大过失,也需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
2.?特殊情形:可能担责:若存在明知工地无安全防护、资质不全等仍劝朋友进场干活;收取了介绍费或工资抽成;以自己名义招人、安排朋友工作或发放工资等情况,你可能因自身过错,被认定为共同用工或存在过错,需承担次要、补充甚至连带赔偿责任。
你现在被起诉了,建议收集并提交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自己仅为无偿介绍,未参与管理,以此主张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