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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2023.09.04 110429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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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格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双方为预售方和预购方。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有条件的限制和要求。

1.预售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售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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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1、不要贸然交付定金。建议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亲自到相应楼盘的售楼部,查看开发企业是否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说明此楼盘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千万不可贸然交付定金。

2、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可以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在误差,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法律规定为合同约定面积的3%。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购房者要注意开发商对面积误差的约定。

3、明确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购买预售的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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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备案登记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购人登录当地的房屋交易权属管理系统,确认合同条款,进行网上签约;

2、房地产开发企业网上打印预售合同,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3、开发企业在网上进行联机备案,并打印一式两份《商品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表》,盖章后交预购人一份,同时向预购人提供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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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价格纠纷的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投资数额大、履行期限长,所以,从商品房的开工建设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引发商品房的 价格纠纷。一方面,预售方常以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或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为由要求提高房价遭预购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另一方面,预购方有时也会以房地产价格的 下跌为由要求降低房价遭预售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目前,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占整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一半以上。由于法律对此尚没有明确规定,所以 各地的处理方法不尽相同,有的按原合同的约定处理,有的按当事人分担风险的风险负担原则处理,有的按情势变更原则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 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的处理作了原则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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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怎么写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已合法取得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县)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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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范本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范本)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预定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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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相关咨询

工程所在地专属管辖涵盖哪些方面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关纠纷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该专属管辖涵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价款优先受偿权、分包、监理、装饰装修、铁路修建、农村建房施工等合同纠纷。此规定能让法院更便利地审理和执行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利于对工程相关事实调查和证据收集,确保案件公正处理。若您遇到此类建设工程纠纷,对管辖问题或其他法律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工程质量造成损失赔偿该如何计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工程质量造成损失赔偿计算需综合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等多方面因素,遵循填平原则且要有证据支持。 法律解析: 在工程质量损失赔偿计算中,实际损失赔偿涵盖修复费用和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额外支出,像窝工费、机械设备闲置费等。可得利益损失方面,若因工程质量问题无法按预期使用,有证据证明的预期利润可主张赔偿。对于难以直接计算的损失,可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评估。赔偿遵循填平原则,旨在弥补受损方实际损失,避免其因赔偿获利。各项损失主张都需要相关证据支撑。如果遇到工程质量损失赔偿的问题,且对赔偿计算等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工程未进行验收结算该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工程未进行验收结算,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施工方可书面催告,发包方拖延可收集证据,工程交付使用可视为已验收,协商不成可仲裁或诉讼,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是约束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所以工程未验收结算时,若合同有约定就按约定执行。当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施工方书面催告发包方组织验收结算是合理合法的维权开端。若发包方拖延,施工方收集施工资料等证据能证明工程情况,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工程虽未验收但已交付使用,视为已验收,这是为了保障施工方权益,此时施工方按合同要求结算工程款合理。若协商不成选择仲裁或诉讼,专业机构的造价鉴定能确定工程款数额。而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有效维权时间范围,施工方需重视,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如果在工程验收结算方面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程验收完成后对方不付款怎么解决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工程验收完成后对方不付款,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发律师函,仍无效则收集证据起诉,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工程验收完成意味着施工方已履行完合同义务,对方有付款的责任。协商是和平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明确告知对方付款义务和违约责任,可能促使其履行付款。发律师函能从法律层面表明立场,对对方产生一定威慑。若这些方法都不管用,收集工程合同、验收报告等证据向法院起诉,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法院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诉讼时效关乎胜诉权,超过时效可能会使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如果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遇到问题或有更多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我们装修房子,木工房子装修不合格,验收没通过,扣押九千元,木工起诉退还扣的钱,这个诉讼能成立嘛?

吴亮

吴亮律师 最近回复:

木工起诉能否成立要看具体证据。若有证据证明装修不合格,验收未通过,扣押费用合理,木工诉求难获支持;若证据不足,可能对您不利。解决方案是收集木工装修不合格的证据,如照片、视频、书面验收意见等,积极应诉,向法庭说明情况,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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