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一家公司的临时工,入职时没有签劳动合同,最近他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公司却说要扣除他当月的工资,在有限责任公司上班,公司工作日放假要扣工资吗
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018-10-04 14:51:5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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