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想在想辞职开一家小店,现在已经递上辞呈,老板也有同意的意向,但他却想让我多上几天在走,而且还让我加班,我想问的辞工不再加班可以吗?我不想再加班了。
你是辞职了不假,但是还没有离职,所以必要的工作还是要做的。
国家对于加班的规定就是单位必须支付日常150%的给加班费,周末200%,节假日300%。
你加不加班就看你自己的了。如果你愿意在你离开公司前再为公司做一些贡献的话,就给他加加班,如果你实在是不愿意加班,你可以按照你自己的意愿做事,但是加班费是一定要给的,这个不能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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