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蚌埠法律咨询 > 蚌埠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 经常出差,想知道出差路途算加班吗?

经常出差,想知道出差路途算加班吗?

黄** 安徽-蚌埠 劳动争议咨询 2018.07.18 14:07:33 9783人阅读

我那个岗位经常出差,而且出差花在路上的时间特别多,但是公司说是没有路上的时间是不算的,我觉得很坑,想问一下律师出差路途算加班吗?

其他人都在看:
蚌埠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蚌埠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但是是否确定为加班,并不能完全单纯地以时间为认定标准,还必须要以特定的工作内容为支撑,需要考察超过时间部分的行为对工作的有效性和目的性,需要考虑是否符合劳动合同中的加班约定,是否经过相应的审批,劳动者是否没有获得轮休、补休或其它休息方式,是否实际提供劳动及行业或岗位劳动特点等因素。而以上情形,除只符合时间规定外,并不具备其它相应条件:一是虽然在途时间不能自由支配,但其间只是乘车,并无实际工作内容,也没有实际提供劳动;二是在途时间对公司不属于生产经营,并不能产生生产经营的效益;三是在乘车时,可以照常休息。更何况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是均将出差的在途时间、上下班在路上的时间、为工作而进行的准备时间、只在上班地点呆着无所事事等,排除在加班之外。

2018-07-18 14:14:33 回复
咨询我

单位周六、日或法定节假日派职工到外地出差,应按财政局有关规定发放出差补助,不支付加班费,也可以不安排补休。到外地出差时间及往返路途不计算加班时间。
原因如下:
一是在途时间对公司不属于生产经营,并不能产生生产经营的效益;
二是虽然在途时间不能自由支配,但期间只是乘车,并无实际工作内容,也没有实际提供劳动;
三是在乘坐火车时,可以照常休息。
因此出差路途算加班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2018-07-18 14:08:33 回复
咨询我

关于员工出差如何计算加班的问题,员工实际提供工作服务的时间只有1小时,但由于在途的12小时是为提供工作服务所必须的程序时间,该在途时间也应核算为工作时间.故该员工此次因公出差的时间工作时间是13个小时,其中从当日14:00-17:30的3.5小时在途时间、次日1小时的服务时间和6小时返程的在途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工资予以结算.而对于当日17:30后的2.5小时在途时间,应当视作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支付150%的加班费.

2020-10-21 16:31:3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