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做五休二变成做六休一,这种做法是否违法需要具体分析。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如果公司安排做六休一,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小时,且未与员工协商一致,未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那么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员工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或者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5 14:02:28 回复
公司将做五休二变成做六休一是否违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工时制度角度
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上述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符合工时标准 :如果公司将做五休二变为做六休一,但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并且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从工时制度上来说,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例如,原本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五天共40小时;调整后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六天共42小时,这种情况下就没有超出法定工时。
超出工时标准 :要是调整后员工每周工作时间超过了44小时,且公司未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其他工时制度,那么就违反了标准工时制度的规定。比如,每天工作8小时,做六休一,每周工作时长达到48小时,超出了法定工时。
从加班角度
支付加班费 :如果做六休一导致员工在正常工作日之外额外工作一天,这一天通常应认定为加班。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了相应的加班费,那么在这方面不违法。
未支付加班费 :若公司要求员工做六休一,但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者以调休等方式替代加班费却不符合法律规定(例如休息日加班应优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才支付加班费),这种情况就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如果公司将做五休二变成做六休一的安排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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