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入职2019年12月给缴社保,因工伤治疗6年,单位未按实际工资发停工留薪期工资,只发1800的生活补贴且从中扣取社会保险,的2020年因工受伤七级伤残伤眼失明,公司按最低缴费基数交费,导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隆低我可以以劳动合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被返解除劳动关系,主张经济补偿念吗?另改革后的法定退休牟龄是廷迟的吗?我想确定一下,因为我是70年3月出生的,超期可能隆低
2016年入职2019年才缴社保工伤治疗6年单位未按实际工资发放停工留薪待遇的维权方式:首先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发放而非最低工资。单位未足额支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追索差额。2019年之前的社保未缴可向社保征缴机构投诉要求补缴。如果因单位未足额发放工资导致您的工伤待遇受损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建议收集工资单和工伤认定书等证据尽快维权。
2026-06-01 22:14: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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